因公司业务需求,现对“香怡园林机械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评审方法等
1、项目采购编号:CG20200102-01
2、项目名称:香怡园林机械租赁服务
3、项目需求:香怡园林日常业务开展时,需租赁推土机、叉车等机械,投标单位需具有快速组织机械及人员的能力,预算费用约9.8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见后附件。
4、评审方法:推土机(T160)控制价350元/小时,叉车(5吨)控制价120元/小时,按费率报价,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有效最低费率报价单位为本次采购中标单位。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机械租赁或类似经营范围;
2、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价时现场审核。
三、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020年1月7日10:20 ,公用公司开标室。
四、报价文件中需提交资料
报价单位密封提交报价文件,报价书须装订并且均需加盖公章,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此件,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此件);
4、报价单。
对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一律不予评定。所有接受报价文件不退。
五、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标准厂房2#4楼综合部
项目采购联系人:高 星 电话:0551-63811071
现场勘查联系人:周新海 电话:0551-63813996
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报价人名称)的 (委托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香怡园林机械租赁服务”项目报价活动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项目采购报价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我们将以如下承诺对贵单位“香怡园林机械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报价,完全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和责任,接受采购条件,履行合同义务,报价表如下:
项目名称 | 香怡园林机械租赁服务 |
报价 | % |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一、服务范围为合肥香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常规性、阶段性、临时应急突击性的机械租赁任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快速组织专业机械设备等综合服务的应急能力。
二、本项目施工工作为常规性、临时应急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预算价仅供参考,采购方不对该预算价做任何承诺,最终结算按实际中标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三、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工作任务时,正常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指定数量人员、机械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作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临时应急突击性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4个小时内组织机械及人员进场。
四、中标人在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机械及人员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并按规范要求作业。
五、所有机械设备的中标单价均包含操作人员的工资、汽(柴)油费、调机费、维修费、食宿、文明施工、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不另外计算。
六、中标方要服从采购方的统一安排,未经采购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采购方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意图,遇工作中特殊情况及时与采购方保持沟通。因中标方擅自做主造成采购方的损失及其他影响,中标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七、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采购方提供需要的指定机械设备和人员,由此造成采购方的一切损失及影响,中标方应予以全部承担,并视影响大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范作业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九、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并要求作业人员做到遵纪守法,驾驶员等须配证上岗。
十、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有关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所列需求项目统一费率),服务项目基准单价详见“服务项目要求及基准单价表”,每个项目最终结算单价为“服务项目基准单价*投标人所报费率*工作量”。例如:若投标单位所报费率为90%.则推土机每小时费用应为“350(元/小时)*90%*1(小时)”,其他项目依此类推。结算单价精确到元,采用四舍五入。
十二、本项目成交后试用期三个月,如果在试用期内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为期一年或一年内到达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
合同
招标人(甲方):
服务人(乙方): 签订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甲方需求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服务范围为合经区范围内(含高刘社区),解决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规性、阶段性、临时应急突击性的推土机、叉车任务。
二、服务地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含高刘社区)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工作任务时,正常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安排指定数量人员、机械设
备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作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应急工作要求在接到甲方电话后 4 个小时内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机械、设备、车辆、劳务人员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
进行操作使用,并按规范要求作业。
四、服务项目结算价格
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有机械设备的单价均包含操作人员的工资、汽(柴)油费、调机费、维修费、食宿、文明施工、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不另外计算;所有劳务用工人员的单价均包含人员工资、交通、食宿、统一服装、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结算单价=基准单价*中标费率 %。
五、付款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相关责任
1、乙方要服从采购方的统一安排,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采购方已制定的工作
计划和意图,遇工作中特殊情况及时与采购方保持沟通。因乙方擅自做主造成甲方的损失及其他影响,乙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需要的指定机械设备和人员,由此造成乙方的
一切损失及影响,乙方应予以全部承担,并视影响大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
规范作业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4、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并要求作业人员做
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
5、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有关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
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在甲方所在地纳税,则甲方有权按相应税额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八、协议有效期
1 年或达到1年内预算金额后合同自动终止。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诚信
公司留存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合肥经开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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