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今年的第16号公告,就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自7月1日开始实行。该公告从下发到实施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业务多。为确保公司广大员工及时学习、掌握,公司财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整理宣传文档,并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进行宣贯。(尹玮 供稿)
上一篇: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再吹冲锋号
下一篇:连环新村“老乡鸡社区大舞台”欢乐举办
©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版权所有技术支持:明大网络皖ICP备17003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