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向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核发了新营业执照,公司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志着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公司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底,根据区国资委有关部署,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启动公司制改制工作,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范操作、整体改制、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稳步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履行报批、登记变更等各个阶段专项工作。改制过程中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方案等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制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推进。
公司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换证”,改制工作的完成,恰恰标志着新征程的启航。如何做好改制的“后半篇文章”,打造独立的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优化经营机制,是公司将要面临的新课题。下一步,公司将坚持党建引领发展,立足城市管理“大管家”定位,统筹履行好区属国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深入转换经营机制,突出主责主业,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改革再出发”的精气神,推动公司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综合部 武家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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