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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8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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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及子公司:

为确保 “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将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公用公司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公司分管负责人

组  员: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公司分管法制教育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部门分别抽调1名有一定法制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兼职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对公司普法宣传工作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案、民主决策。

2. 指导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 组织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

4. 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成果及时进行总结。

5. 对外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

6. 为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利开展做好经费、人员、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的指示、报告、总结。 

2. 搞好上下联络,经常了解分析全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使领导及时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3. 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 

4. 指导和落实各部门及子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5. 负责全司普法教材的编写和征订工作,抓好普法教育,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6. 负责拟订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责任,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普法和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7.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二○一二年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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